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新闻资讯 宝应关注 查看内容

宝应县婚姻登记处“搭车收费”被查处 领证要缴“贵宾服务费”

2016-5-16 16:07| 热度:4380 ℃ |作者:肖衡波 高丽|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我要投稿

徐友明为一己之私和小团体利益,不惜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宝应县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给予徐友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职务。同时实施“一案双查”,追 ...
  开通“绿色通道”,收取结婚服务对象“贵宾服务费”。江苏省宝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原主任近日因违规收费被查处。
  “有的人呢,如果你不收钱,个个都上来挤。真的有急事的,不在乎这100块钱!”时任江苏省宝应县婚姻登记处主任徐友明面对媒体暗访振振有词。
  问题曝光后,宝应县纪委迅速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2007年7月以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宝应县并蒂莲婚姻服务公司(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名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搭车收费”,导致群众在婚姻登记处办证时,在按规定缴纳办证工本费的同时,也一并接受了并蒂莲公司服务项目,缴纳了预约登记、离婚受理代办服务、贵宾服务等费用。截至2016年1月,该婚姻登记处共违规收取各类费用95万余元。而这些钱已有部分被徐友明用于支付自己的业务提成工资,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加班费等。
  徐友明为一己之私和小团体利益,不惜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宝应县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决定,给予徐友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职务。同时实施“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周宏海党内警告处分。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