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应县部分群众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媒介频繁传播发布信息,组织、煽动群众参与涉美、涉日游行示威。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不法分子借机进行打砸抢等违法行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举行或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二、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其他方式,组织或者煽动他人举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三、对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解散,拒不解散的,公安机关将强行予以驱散; 四、对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中采取过激言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制止,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五、对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中从事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查处; 六、对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者和直接责任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借机进行打砸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围观,自觉遵守法律,不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共同维护全市社会秩序稳定大局。 特此通告 宝应县公安局 2016年7月18日
|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及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