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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开“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开始啦!

2016-8-17 17:27| 热度:8032 ℃ |来源:中国宝应网|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推动宝应县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化建设,打造交通窗口服务“双争”品牌(争创文明示范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标兵),提升广大公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 ...
宝应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县开展
“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的方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宝应县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化建设,打造交通窗口服务“双争”品牌(争创文明示范窗口、争当文明服务标兵),提升广大公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交、出租车行业中开展“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交通服务提升年”活动,以增强全县公交、出租车驾驶员的文明服务意识为目的,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通过“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产生出一批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导向性的行业服务标兵,激发广大公交、出租车驾驶员的社会责任感,传递规范经营、遵章守纪、诚信知礼、爱岗敬业的行业正能量,进一步做亮公交车、出租车行业文明“窗口”,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提升交通行业社会影响度和美誉度,为“强富美高”新宝应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县所有在营的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
  三、评选标准
  (一)行车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规定,不闯红灯,不违规掉头,不违规超车,不乱鸣喇叭,不违规停车,不开霸王车,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2.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票据,出租车正确使用计价器,不涨价,不议价,按表收费,主动给乘客车票。
  3.强化服务意识,不拒载,不兜圈,不欺客、宰客、甩客。公交车按规定线路行驶,在规定站点上下客;出租车不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同乘。
  (二)服务设施规范
  1.车体颜色、形象标识、文明标语、营运标志和监督电话符合规定,清晰明确。公交车车身广告规范、美观。出租车车身两侧有明显、统一的营运标志、监督电话,顶灯设置规范统一。
  2.驾驶员、车辆证件齐全有效,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服务监督卡。
  3.公交车设置老弱病残和军人专座,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出租车计价器合格准确,服务监督卡放置规范,人证相符。
  (三)车容车貌规范
  1.车身外观保持良好,明亮、洁净、无污泥、无污渍,油漆及装饰完好,无锈斑、脱漆、凹凸,保持车身清洁。
  2.车内保持整洁、卫生,无异味,公交车座位干净,出租车后备箱无杂物,地板、四壁、顶棚干净无灰尘。
  3.坐垫套装置合适,平整无皱折,无破损,无污渍,套头要按时更换,保持干净、卫生。
  (四)仪容仪表规范
  1.驾驶员要做到仪容端庄,服装整洁得体,不穿背心、短裤、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
  2.驾驶员做到举止文明、待客文明、行车文明。扶残救弱,拾金不昧。不在乘客面前发牢骚、讲粗话。
  3.严禁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严禁车辆运行途中打手机,保证行车安全。
  (五)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优先参与评选活动。
  1、在运输过程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救生命、保护财物安全等行为的;
  2、主动参与,积极完成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紧急运输任务的。
  (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活动。
  1.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一年内接到乘客投诉一次以上并查实的;
  3.组织、参与非法上访、集访等违法活动的。
  四、评选办法
  创建评选采取驾驶员自愿申报、公司初评推荐、报纸(网络)公示、群众投票、局组织考察确定的办法产生。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屠春荣,副组长:孙桂林、胡劲扬、陈爱萍,成员:谢绍明、徐松华、潘敬无、朱岚、杨友林、杨书凯、邰强、施春华、江海河、严军、孟健、程大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人:邰强、许琛,联系电话:88200910。
  六、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6年8月)
  召开会议,发布公告,正式启动“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评选的意义、范围、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推荐申报(2016年9月)
  公交公司、出租公司驾驶员自荐申报,公司对照评选标准择优推荐,形成20名公交车候选驾驶员和20名出租车候选驾驶员(大田公司推荐12名,振宇公司推荐8名)。上报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先进事迹书面材料(字数800字左右,内容除介绍基本情况外,主要介绍其优质服务、文明驾驶等方面先进事迹)
  (三)社会评议(2016年10月)
  将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在《宝应日讯》、“中国宝应”、“宝应交通”网、宝应生活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并组织投票工作。
  (四)考察确定(2016年11月)
  在企业推荐、报纸(网络)投票的基础上,局活动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明察暗访,审核确定建议人选。并在《宝应日讯》、“中国宝应”、“宝应交通”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五)表彰奖励(2016年12月)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给予表彰授牌,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组织新闻媒体、报纸、电台、网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广大客运从业人员创先争优的氛围,全面提升行业形象。
  七、考核退出
  “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称号期限为一年,期间内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接到2次群众的投诉,查证属实的,随即取消称号,收回其荣誉牌匾。
  八、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对于进一步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传播文明风尚,推进行业文明建设,提升交通行业文明形象,具有积极的意义。县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和广大驾驶员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城市客运行业整体面貌,切实规范经营秩序,努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公交、出租公司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此次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要让每一个驾驶员知晓此项活动,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做到个个知晓,人人参与。局办公室、运管所要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创建评选活动。既要宣传评选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又要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曝光。通过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扩大影响,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广大驾驶员和群众参与、支持和关心评选、监督评选。
  (三)坚持标准,不走过场。要认真按照程序和标准,严格开展评选活动,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保证创建质量。切实加强监督,在公交车、出租车醒目位置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在车内张贴活动公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评选和监督。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严格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不符合要求,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坚决取消称号。
  附件:宝应县“最美公交司机”“最美的哥的姐”推荐表
  宝应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8月8日
  抄送: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县文明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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