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 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 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多年前去世,母亲最近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 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 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这是为什么呢? 听听律师怎么说
下图是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 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律师分析 1、这套房子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她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她母亲,1/2属于她父亲的遗产。 2、小丽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小丽母亲、小丽、还有小丽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小丽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小丽分得1/6,小丽奶奶分得1/6。 3、小丽奶奶过世后,属于她的1/6本该由小丽父亲的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小丽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他俩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小丽大伯的1/24由其三个孩子继承各1/72,小丽父亲的1/24由小丽继承。加上前面的1/6,小丽现在有5/24。 4、小丽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小丽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小丽二伯1/48,二伯母1/48。 5、小丽的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小丽母亲过世,她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因此其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所以小丽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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