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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很方便?小心遇到“坑”!

2017-9-29 08:19| 热度:12707 ℃ |来源:宝应日报|我要投稿

随着金融服务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消费消费习惯的改变,分期付款消费已经扩大到很多个领域,大到买房买车,小到买电脑、手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广泛使用。然而,在看似划算的分期付款的背后,却暗藏着许多消费陷阱。日前,宝应市民蔡女士向 ...
  随着金融服务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消费消费习惯的改变,分期付款消费已经扩大到很多个领域,大到买房买车,小到买电脑、手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广泛使用。然而,在看似划算的分期付款的背后,却暗藏着许多消费陷阱。日前,宝应市民蔡女士向消协投诉时表示,她听信商家介绍选择了“分期付款”购买了一部手机,结果却莫名其妙地背上了“高利贷”,让她大为不解,十分苦恼。

  投诉:贷款买手机,还款额超出本金40%
  蔡女士说,2016年4月份,她在宝应城区白田路的一家手机店挑选了手机,经过比较,看中了一款标价为4750元的某品牌手机。由于价格较高,工薪阶层的蔡女士有些纠结,当她在考虑要不要买时,店内销售人员看出了她的犹豫不决,随即便向她宣传,现在买手机也流行“分期付款”了,只要交个首付,每个月再支付很少的金额就能将心仪的手机带回家。在听了店内销售人员的介绍后,蔡女士心动了,在销售人员的引荐下,蔡女士与深圳市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公司)的代理人员签订了贷款协议。
  “真的没想到,为了一部手机,我不但经济受到损失,朋友还因此流血受伤,住进医院……”蔡女士到消协投诉时仍难以平息心中的冲突。蔡女士说,她贷款买手机时,先交了1000元首付,剩下的3750元,计划分15期按月支付,从去年4月份开始每个月还贷。还款11个月后,她算了一笔账,发现这次贷款利息高得离谱,以每期还款417.88元计算,累计还款额已经达4596.68元,如期满后,她将偿还的总金额竟高达6268.2元。与贷款本金相抵扣、超出的本息为2518.2元,相当于本金的40%。
  蔡女士后悔不已,今年3月8日,她和朋友一起去手机店交涉。蔡女士原想终止合同,和商家重新协商一个解决方案。可商家坚称,要严格按原合同执行。为此,双方产生争执。由于双方态度都不冷静,从口角到撕扯,双方人员都有点受伤,而蔡女士的朋友因被对方打伤还住进了医院,惊动了110。后在警方建议下,蔡女士找到消协寻求帮助。
  接诉后,县消协立即展开调查。手机店店主薛某称,贷款的事与该店没有任何关系。当时蔡女士因资金困难,自愿选择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现在产生纠纷应该是金融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事。在他看来,卖出的手机既不存在价格欺诈,也没有任何质量问题,蔡女士找他们说理实在有点讲不通。如今,蔡女士要投诉利息高的问题,应当与第三方金融公司交涉,而由此产生的打架受伤的相关问题,也是蔡女士和朋友与金融公司工作人员产生的争执,同样与商家无关。
  而据到场的金融公司代表郝某称,该公司在县城内多个手机店都有驻店人员,消费分期付款简单直接、灵活方便,能有效解决消费者资金短缺难题,且该公司也是规范操作。通过和郝某的沟通交流,消协工作人员了解到,当时蔡女士有积极主动办理分期付款的需求,在办理时,金融公司业务员也明确告知,首付款是多少,每月还款是多少,最后本息是多少。当时办理“分期付款”时,蔡女士是欣然同意的,若事先不清楚有关条款的话,她也不可能在合同上签字。而且,签订货款合同后,双方已经履行11个月,已接近合同尾声。现在蔡女士提出利息较高,想要终止合同,背后肯定是有“高人指点”。
  在消协调解过程中,蔡女士坚持终止贷款合同,可金融公司态度也很坚决,认为合同真实、合法,应当得到维护,至于人身伤害问题,待警方给予结论另行协商。由于双方互不相让,调解一度中止。
  律师:借贷利率超法定,不受法律保护
  针对蔡女士投诉的问题,消协人员还特地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金融公司的分期付款,可参照民间借贷关系,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按照规定,我国法律对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合理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予以确认和法律保护。通常,年息24%之内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年利率超过36%的,是不予以保护的。超出此限度的,就可界定为高利贷。本案中,蔡女士的本息显然超过了法律上限,这就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违反了民事交易活动的公平、诚实、有偿的原则。当然,在实践中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既然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蔡女士负有还款义务,但超出限度的部分利息,蔡女士可以主张调整。
  其间,双方就终止贷款合同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在消协人员的反复沟通和耐心调解下,金融公司同意蔡女士的请求撤销了这份货款合同。由此引发的人身伤害赔偿,在当地公安部门的介入下,蔡女士的朋友获赔9万余元。至此,一场闹得沸沸扬扬的手机“分期付款”纠纷在数月后得以平息。
  消协提醒:分期付款需警惕消费陷阱
  近年来,分期付款因月付金额小,先享受、后付款,给了消费者更多选择的空间,但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为此,律师建议,在订立贷款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如合同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同时,消协也借蔡女士的经历提醒其他消费者几点注意事项:
  分清利弊,谨慎办理。确实需要分期付款,要充分了解分期付款所涉及的细节和内容,衡量偿还能力。不要忽视“分期”合约的存在,及时履行“分期付款”合约,以免造成无意的违约,影响个人信用;
  了解平台,慎签合同。事先要充分了解贷款方的真实情况,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贷款方,要对合约终止、相关售后问题进行约定,要仔细阅读合约内容,看清合约中自身的权益和义务再签字确认;
  注意陷阱,防范风险。在办理完手机分期付款手续后,往往会遇到以零利息当幌子、披着“低息”外衣、不告知高昂违约金、买到价高质量差手机等陷阱。作为消费者要注意这些细节,防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分期购机,尤其是使用网络小额借贷业务支付时,注意开通安全认证;
  索要凭证,及时维权。注意索要正规票据和正式合同文本,并按期还款,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同时呼吁经营者,恪守诚信经营、社会公德,依法催收,切实履行自身的告知义务,有效保障债务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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