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新闻资讯 宝应关注 查看内容

微信转账虽方便,“坑”也不少!

2017-12-29 10:07| 热度:9688 ℃ |来源:宝应日报|我要投稿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使用微信转账。微信转账虽然方便,但也容易带来麻烦。为何提供了微信转账截图法院仍不予认定?市民王小姐曾通过微信转账给朋友小张2000元,但并没有让小张补一份借条。之后小张迟迟没有还款,还玩起 ...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使用微信转账。微信转账虽然方便,但也容易带来麻烦。
  为何提供了微信转账截图法院仍不予认定
  市民王小姐曾通过微信转账给朋友小张2000元,但并没有让小张补一份借条。之后小张迟迟没有还款,还玩起了“人间蒸发”。无奈之下,王小姐向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后小张仍然下落不明,没法到场。庭审过程中,王小姐无法提供手机上转账给小张的原始页面,只出具了一份微信转账截屏的打印件。此外,打印件上显示的收款人竟然是一个网名,因为是网名,因此没办法确认这个网名是否就是被告小张。
  王小姐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屏打印件虽然能当证据使用,但是不能孤证定案。鉴于此,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
  通过其他方式将孤证补充成完整证据链
  孙先生近两年陆续通过微信转账借给朋友丁先生12万元,没有借条。丁先生迟迟不肯还款,孙先生只能向律师寻求帮助。由于丁先生的微信账号并非实名,而是公司名称。律师建议孙先生分别在微信、短信中向对方发去信息,大致内容为:“丁***,我是***,我在***时借给你,合计***,请你尽快归还。”
  此时,丁先生并不知道孙先生已打算提起诉讼,没有提防。在短信和微信上都回复:“有数了。”随后,孙先生又给对方打去了电话,在电话里进一步确认借贷的事实,并进行电话录音。
  这一系列举措使得原来的孤证变成了完整证据链,最后,孙先生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丁先生基本将钱还清。
  法官:尽量采用传统借条及银行转账借贷
  法官分析,现实中微信转账金额的来源有两类:
  一是与微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这种方式可以根据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的存取款流水记录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借款事实。
  二是零钱提现。一些手机的系统无法显示转出转入对方的昵称,仅有金额、交易日期、交易号码及“朋友已确认收钱”等字样。仅凭转账记录根本无从证明已收款的“朋友”是否就是借款人本人。所以,必须要有微信运营商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信息,或者借款人真人头像照片、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必要时还需要进行公证。
  法官建议尽量采用传统的借条及银行转账交易的方式进行借贷比较靠谱。如果是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借钱给对方,务必在附言栏里备注好钱款的性质。另外,还可以在沟通中再次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款项性质。
  恋人间转账999.99元和1000元性质可能有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恋人间转账999.99元和1000元的性质往往可能不同。前者因为有特殊含义且不符合借贷习惯,往往被认为是赠予,后者则可能被认为是借贷。
  张小姐平时会发520元、1314元、999.99元等金额微信红包、转账给男友王某,并经常附有爱意满满的语言。分手后,她认为这1.2万余元都是借款,要求前男友偿还。
  法院审结后认定,520元、1314元、999.99元等金额不是一般借款习惯上的整数,根据生活经验和借贷习惯,可以推知张某上述转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祝福、爱慕或赠予性质,而非朋友间的借款。
  而微信转账给王某的3800元、1000元、900元等款项中没有附言用途,且在微信聊天中,王某亦承诺部分还款和写借条给张某,说明王某向张某借了部分款项亦是认可的,被认定为借贷。
  律师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200百元及以下的红包,如果没有其他证据,通常被认为是用来表达爱意。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由法院鉴别、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红包发错,对方不肯还怎么办?
  律师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转错账后,应立即和对方联系或请求平台客服帮助协调,并向对方提出退还误转款项的请求。一般情况下,对方核实后会主动还款。
  如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时,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转账记录、银行卡明细等证据。关于收取对方错转款项的行为,依照民法规定应当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不当得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