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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版《少年的你》:宝应法院喊你关爱未成年人

2020-1-6 17:56| 热度:3838 ℃ |来源:水韵宝应|我要投稿

电影《少年的你》大热之后,校园欺凌的讨论和争议不断占领各大网站的热搜。关于校园欺凌,那些直接或者间接经历过或撞见过的人,感触会更深。接受审讯的被告人蒋某,案发时18岁。在两年的时间里,蒋某使用语言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勒索 ...

  电影《少年的你》大热之后,校园欺凌的讨论和争议不断占领各大网站的热搜。关于校园欺凌,那些直接或者间接经历过或撞见过的人,感触会更深。

  接受审讯的被告人蒋某,案发时18岁。在两年的时间里,蒋某使用语言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勒索在校学生共9名。

  宝应法院员额法官卢茜说:“在庭审中这9名受害者都表现出胆小怕事、不够勇敢、更没有主见,也反映出蒋某胆大妄为、肆无忌惮,法律意识淡薄。经过我们的审理,被告人蒋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强拿硬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即可构成本罪,应当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量刑。考虑到其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特别是其犯罪次数较多、犯罪对象均为未成年在校生,故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6年1月12日,被告人林某豪在宝应某出租房内,通过按压、捂嘴欲强行与被害人马某娇发生性关系。被告人林某豪承认,自己当天晚上在手机上看了不少黄色录像,所以心里就动了想强奸马某娇的念头。在实施强奸过程中马某娇拼命的反抗,并咬伤了林某豪的左脸,才得以逃脱。

  宝应法院刑庭副庭长鲁阳东说:“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林某豪违背妇女的意志,采取暴力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到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犯罪未遂情节,故对其强奸罪减轻处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强奸罪的量刑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具有轮奸等加重情节的,要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2011年,年仅15岁的相某某,是宝应某初中的一名在校学生。相貌姣好的她平常喜欢出入酒吧、KTV、溜冰场等娱乐场所。在此期间结识了很多社会不良男女,干起了介绍同学与社会老板发生性关系,从中收取介绍费的勾当。在对相某某的庭审笔录中,相某某说出自己实施犯罪的原由。“因为我在溜冰场帮别人看包的时候,别人的钱包里的钱被偷了,人家让我赔500元,我身上没钱”。这时缺乏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相某某,在“假”朋友的怂恿下误入了歧途。经她介绍的参与卖淫的女孩子均在14周岁以下下。

  宝应法院员额法官卢茜说:“被告人相某某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予以介绍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且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相某某是未成年人,我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在我国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女性统称为幼女,《刑法》对其有特殊保护,比如,对于以谈恋爱为名奸淫幼女的,不论手段如何、幼女是否同意,均以强奸论,并且要相较于强奸妇女的案件从重处罚。猥亵儿童的,相较于一般的强制猥亵罪,要从重处罚。

  法官寄语

  未成年人教育“德”为先

  学校、家庭、社会多方联手

  抓牢放任不羁的龙头

  遏制住“灰色人生”的源头

  未成人先德,如若再不引以为戒、洗心革面,必会受到法律制裁,走上不归之路。——《失德孩子的不归路》

  本文系水韵宝应(ID:syby269)出品,宝应生活网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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