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十几天又双叒过春节啦! 提起过年相信大家印象中就是阖家团聚、一起看春晚,还有一起放鞭炮,然后整夜被鞭炮声吵得睡不着觉。 但是从去年开始,宝应人过了一个安静、祥和的春节,这一切都是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功劳 近日,宝应县禁放办出台《2020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明确管控时间为2020年全年,管控范围为 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宝南路、东至233国道、北至宝胜路。 在此,小编继续呼吁,让我们还像去年一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过一个文明欢度的新春佳节。 2020年全年,包含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全县主城区继续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宝应禁放区域如下: 否则,公安机关的“四个一律” 一律查找到燃放人 一律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取证 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一律追缴购货源头 会让您过一个不堪回首的鼠年!请牢记! 另外,为了加大禁放力度,让禁放效果“静”益求“静”,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有奖举报政策也加码了。 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举报人奖励由原先的200元,也提高至 500元 。 欢迎大家积极行动, 共同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宝应县关于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和处置 奖励办法 在禁放区域范围内,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工作查证属实的,由接受举报的执法部门,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凡举报下列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举报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举报人奖励400元。 (二)举报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依法查处,对举报人奖励300元。 (三)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举报人奖励500元。 宝应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日 宝应微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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