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宝应文化 查看内容

宝应文化之渊源及其与国学和诸子百家

2013-3-4 09:13| 热度:6886 ℃ |作者:刘金城|来源:宝应政协|我要投稿

一、宝应文化的渊源 据我考证,在新石器时期,宝应文化按地域应属于江浙文化区苏中部的青莲岗文化,但由于石犁的发现(石犁由浙江良诸集团发明),表明它属于浙江良诸文化。我们这里的先民,是良诸集团远征山东失 ...
        一、宝应文化的渊源
        据我考证,在新石器时期,宝应文化按地域应属于江浙文化区苏中部的青莲岗文化,但由于石犁的发现(石犁由浙江良诸集团发明),表明它属于浙江良诸文化。我们这里的先民,是良诸集团远征山东失败后遗落在宝应的一些聚落。到了春秋战国时,宝应在周为吴地,吴亡属越,越亡属楚,楚为秦并,应该说,这时的宝应是吴文化、越文化与楚文化的汇合与交融。到了西汉,由于刘濞对扬州的开发,形成了扬州第一个繁荣期,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以扬州为中心,包括楚州(今淮安)、海陵(今泰州)通州(今南通)及射阳(今宝应)在内的 一种新兴的文化区域,即江淮文化。江淮文化有两个辉煌期,一是隋唐,二是明清。到了清代,又有皖文化的传入,打破了吴越、楚三分的格局,使江淮文化更有内涵,也更有生机。宝应文化是江淮文化的一个重镇,这正如民国《宝应县志》序所评:“儒术文章,江淮所崇”。
        二、宝应文化与国学
        所谓国学,也就是指我国的学术文化。学术文化又是一切文化的核心文化。宝应的文化,重点就是学术文化,所以品味很高。曾国藩、戴震将学术文化分为义理,考据与词章三个部门,下面就这三个部门,谈谈宝应文化与国学的关系。
        义理之学,在清代称之为宋学。宝应的宋学在全国占有领先地位,王懋竑与朱泽沄对朱子的研究,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并创立了宝应学派,属于宋学之大家。
考据之学,在清代称之为汉学。宝应的汉学在全国亦占有领先地位,宝应三刘(刘台拱、刘宝楠、刘恭冕)对《论语》的研究,朱彬对《礼记》的研究,成孺对《禹贡》的研究都达了历史最高水平,属于汉学之大家。
        义理之学与考据之学,被梁启超、钱穆等看作有真正意义的学术文化。宝应进入他们各自写作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的计有十人,有的还被列为目录人物。作为一邑,能出现这么多杰出的学术人物,在全国也仅有宝应一县。词章之学,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我们宝应的文学,与义理,考据之学同样辉煌。江苏提学佥事田雯,赞誉宝应说“宝邑文最佳”明文壇领袖王世贞更赞美宝应为“最文采风流之地”。在全国能称为大家的,汉有陈琳,明有朱应登,清有王式丹。名家就更多了,能进入《明清江苏文人年表》的,就有七十四人。进入阮元所编《淮海英灵集》的宝应诗人,也有七十多人。有一种说法,“扬州遍地是诗人”,这实际上就是指扬州的宝应。我们同样可以这样说,作为一邑,明清两朝,能出现七十多名知名作家的,也仅有宝应一县。
         三、宝应文化与诸子百家
         我国诸子百家时期共出现三次,这三次分别产生了宝应的经学、理学与新学。
         第一个诸子百家时代,出现在先秦。宝应的经学,就是在先秦诸子百家直接影响下形成的。其中《论语》的研究,成就斐然,刘氏“论语世家”,成为中国研究《论语》的绝对权威。
         第二个诸子百家时代,出现在宋、明。宝应的理学,是在宋、明诸子百家直接影响下形成的。宝应存有二百多年理学传统,这在道统断裂的清代,是独特的文化现象。宝应的王懋竑、朱泽沄,作为宋学大家,又将宋、明理学推向最后的辉煌。
          第三个诸子百家时代,出现在近代。这个时期的文化,中西贯通,形成了新的学术思想体系和方法论。作为这个时代的诸子,也就是一些国家大师们,例如梁启超、胡适、刘师培和钱穆等,更直接地将宝应文化纳入他们的研究对象与范围。他们的历史观与历史方法不仅指导着我们重新构建与重新认识宝应文化,而且他们研究成果也成为我们研究宝应文化的理论支撑与依据。
         宝应的新学,又是在近代诸子百家直接影响下建立的,其代表人物为刘启彤,王凯泰、绵肱与刘岳云,他们的新政与新学术,在全国也有一定的地位。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相关阅读

宝应头条

更多>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