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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社会养老保险”获国务院表彰

2012-11-8 15:34| 热度:6056 ℃ |我要投稿

  日前,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 ...
  日前,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京召开,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居保工作指示精神,立足实际,切实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全力推进全覆盖工作,快速实施这项惠民工程,城乡居保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一是科学合理制定政策。我县于2008年开始新农保制度的探索,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2011年新农保与城镇社会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将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同时,对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两方面由政府给予补贴,参保居民享受更多实惠,体现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二是率先实现参保基本全覆盖。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广播等媒体进行立体式宣传,有力促进了城乡居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我县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29.6万人,参保率99.4%,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14.1万人,发放率100%,在全市率先实现参保基本全覆盖。三是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该局积极加强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同时与县农商银行合作,在村居选择商店超市或者农资服务点布设pos机等金融服务设备,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点”,?做到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进一步增强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老百姓带来的幸福感。(刘延龙 孔凌霄 丁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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