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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人员医保昨起“全国漫游”,如何完成转移?

2016-9-3 08:21| 热度:4699 ℃ |来源:扬州晚报|我要投稿

宝应的小黄在外打工十年,辗转全国多个城市,也参加了不少医保。最近想在外地安家,能否把各地的医保转移,成为小黄的心头病。从昨天开始,小黄的担忧可以取消了。人社部《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从昨 ...
  宝应的小黄在外打工十年,辗转全国多个城市,也参加了不少医保。最近想在外地安家,能否把各地的医保转移,成为小黄的心头病。
  从昨天开始,小黄的担忧可以取消了。人社部《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从昨天起开始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流动就业时可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这意味着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全国漫游”了。
  “15+15+15”,45个工作日完成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看病时间拖不得,什么时间能够办成手续?
  据了解,完成转移步骤,共需要45个工作日。对于参保人来说,需要做的就是在转出地中止参保,及时参加转入地医保,随后在转出地办理转移申请。其他的手续就需要转入地和转出地进行信息对接和转移了。
  转出地参保年限,转入地予以承认
  我省实施情况如何?据了解,2010年8月,江苏医保转接办法就已经出台。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流动就业人员,在江苏省内各城市间流动就业时,可以将原就业地的职工医保关系连同个人账户里的钱一并转到新就业地,其转出地的参保年限,转入地将予以承认。
  什么样的人算“流动就业人员”?据了解,“流动就业人员”包括被用人单位调动到外地工作的员工,找到更好的就业机会的跳槽者,以及到处打工的农民工。不过这些人要转接医保关系,有个前提是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记者了解到,有的农村户籍人员在家乡参加了新农合,还有一些没工作的市民参加了居民医保,这些人如果在城里找到工作并跟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关系,能转移接续医保关系吗?据悉,只要现在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了职工医保,就可以转接。
  据了解,明年江苏将在全国率先实现患者异地就医跨省结算。这意味着,患者至上海、北京等地就诊时,就可即时完成结算报销。
  四个步骤,方便参保人员操作
  办理流动就业人员医保转移具体都需要啥步骤呢?好办么?据了解,办理手续仅需四步。
  第1步
  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需到转出地办理中止参保手续,转出地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并提醒及时补缴
  第2步
  参保人员提出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地受理申请后,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3步
  转出地在收到《联系函》后终止参保人员本地医保关系,如需要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按规定办理
  第4步
  转入地在收到资料和个人账户余额后,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年老多病者能否转?
  政策并未限制
  医保关系不像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是年轻时交,退休了才领养老金;医保是现收现支,自己不用就“共济”给别人用,不累积。而且,养老金一个月发放几千,基本是可以核算的。而一个白血病、骨髓移植,治疗费用动辄几十万,费用不可控。
  “参保人员一生大病,就把医保关系转到医疗条件好、报销水平高的地区,医疗条件好、报销水平高的地区是不是吃不消?”有关专家认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并未对年老、多病的参保人“说不”。这是因为在他们申请转接关系时,医保经办机构很难判断这些人是否多病或生了大病;另外,医保政策的初衷不是制约参保人看病,而是为他们看病提供方便,减轻他们的医药负担。
  进城落户农民
  可享城镇医保待遇
  从今年1月起,我省已正式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医保制度体系。
  据悉,进城落户农民及流动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或接续职工医保并按转入地规定缴费的,享受参保地职工医保待遇;进城落户农民办理城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后,纳入落户地城镇(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待遇。各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对于未达退休年龄、在省内因流动就业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互认并累计计算。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前处于参保状态且参加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10年以上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领取居住证的公民,可申请参加相应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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