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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消息!明年起宝应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低

2016-12-12 17:53| 热度:6140 ℃ |来源:中国宝应网|我要投稿

日前,经宝应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扬州市物价局备案,我县从2017年1月1日起,将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并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此次价格调整不是调高,而是调低,这在我县历史上属于首次。新的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调整,将 ...
  日前,经宝应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扬州市物价局备案,我县从2017年1月1日起,将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并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此次价格调整不是调高,而是调低,这在我县历史上属于首次。新的城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调整,将惠及千家万户。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将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5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40元,每立方米下调0.16元。阶梯气价制度按居民家庭户籍人口4人的阶梯量(不足4人按4人计),第一阶梯量为每年300立方米(含)以下、第二阶梯量为每年300以上至6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量为每年600立方米以上。按年用量超额累进计费,每个档次的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40元、2.64元、3.36元。实行居民生活阶梯气价制度以后,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用户,每超过1人,每人每年相应增加75立方米量。机关、部队、医院、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其气价不执行阶梯价格,按每立方米2.50元价格执行。实施阶梯气价后,对经县总工会和民政局认定的城区特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实行每户每月免收5立方米的优惠措施,这项优惠政策是物价部门为特困群体新出台的措施,为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有效减轻了这部分人群的生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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