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新闻资讯 宝应新闻 查看内容

做美容面部被灼伤 宝应一“黑会所”停业被罚款

2017-7-25 09:48| 热度:8206 ℃ |来源:扬州晚报|我要投稿

到美容机构做美容,自然是希望皮肤变好、容貌变美,然而,宝应一女子到当地一家美容会所做完美容后,面部被灼伤,七成面部皮肤出现褐斑。宝应县检察院介入后查明,该美容会所竟是无证经营。在该院监督下,该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 ...

  到美容机构做美容,自然是希望皮肤变好、容貌变美,然而,宝应一女子到当地一家美容会所做完美容后,面部被灼伤,七成面部皮肤出现褐斑。宝应县检察院介入后查明,该美容会所竟是无证经营。在该院监督下,该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牵头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对涉事美容会所进行调查。近日,该县卫计委对涉事美容院业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到会所做美容

  脸上过敏,冒出褐斑

  小艾(化名)是个“80后”,家住宝应某小区,宝应唯梦印象美容会所是她近两年来常光顾的地方。去年11月,小艾到该美容会所做美容时,美容师向她推荐了会所新推出的美容项目“超声刀”,并宣称,做完“超声刀”,皮肤会更紧致,且能保持两年,只要888元。小艾越听越心动,当天就交了888元预付款。

  今年1月9日,小艾到宝应唯梦印象美容会所准备做“超声刀”美容,怎料,美容师却变了说法称,888元只是“门票价”,全脸要三四万元。小艾嫌贵,不愿意做了。见状,美容师赶紧表示愿意降价。经几次降价,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大致内容为,仅在小艾额头做“超声刀”美容,价格为888元。该项美容过程中,小艾额头部位有针刺的疼痛感,并有小部位破皮流血。

  在进行该美容项目之前,美容师为小艾面部涂抹了一种自称是舒缓面膜的白色药膏。没想到,美容结束后,小艾面部红肿。对此,美容师解释,舒缓面膜中含有麻醉成分,小艾的这种反应可能是过敏所致,过一个星期左右就会恢复。

  小艾信以为真。没想到,回到家后,面部不仅红肿未消,还越来越疼。这下,小艾怕了,赶紧到宝应一家皮肤医院就诊。医生诊治后认为,小艾面部系过敏加色素沉着,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才能修复。

  这一结果,让小艾无法接受。此后,她先后到上海的多家医院进行就诊,结果被诊断为,面部灼伤、色素沉着。在就诊期间,小艾花费了7000元左右。其间,小艾到当地消协进行维权,经调解,宝应唯梦印象美容会所赔偿小艾7000元经济损失。尽管获得了赔偿,但小艾面部70%的褐斑短时间内难以痊愈,这让她变得自卑不已。

  美容院无证经营

  检察院建议卫计委作为

  小艾的遭遇在朋友圈传开,今年3月,被曝光到了媒体。宝应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看到报道后,获知该事。

  由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是民行部门的职能之一,为此,民行干警介入调查。经初查,他们发现,宝应唯梦印象美容会所存在无证开展医疗美容项目、销售医疗产品等现象。除了美容产品外,该会所竟然还以可以治疗妇科病等理由,以6660元价格,向宝应女子阿霞销售了一套医疗产品。

  宝应县检察院认为,宝应唯梦印象美容会所无证开展“超声刀”美容服务、销售医疗产品,其行为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此外,在调查过程中,民行干警发现,在宝应县范围内有少数美容机构存在无证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情况,该现象对消费者的健康利益存在着一定风险隐患。据此,该院向当地医疗美容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宝应卫计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对宝应唯梦印象美容会所进行检查,并进一步加强对当地美容场所的监督检查。

  被责令停业

  没收试剂,罚款1万元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宝应县卫计委联合宝应县检察院、宝应县公安局及宝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赶赴宝应唯梦印象美容会所展开突击执法检查。

  当天,执法小组在宝应唯梦印象美容会所检查过程中,现场扣押该会所液基细胞和微生物处理试剂共计18瓶。

  近日,宝应县卫计委对该美容会所业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美容会所停止执业活动,依法没收上述扣押物品,并对该业主罚款1万元。

  【本报提醒】 

  谨慎选择美容机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医疗美容存在一定的风险,在选择美容机构时,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微信朋友圈内的推广和美容机构的广告宣传。”检察官提醒广大爱美人士,在做医疗美容前,一定要确认两大问题——美容机构是否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诊医师及护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同时,一定要与美容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索取印有该医疗机构公章的发票,以便出现纠纷时能更好地维权。市民一旦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受到伤害或者发现有相关机构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活动,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