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租车行业发展迅速,但一些不法分子也从中嗅到了“商机”,引发一种新型的诈骗模式。 租车后抵押贷款溜之大吉 2016年9月25日,宝应男子杨某在张家港人苗某的家中,与苗某签订《租车合同》,以租之名,开走大众宝来轿车一辆,价值86000元。杨某得手后,将车开到常州市质押,套取人民币40000元。 之后,杨某溜之大吉,但苗某的车子一去不复返,至今寻找未果。 尝得甜头,越骗越勇 见一切操作都进行得很顺利,杨某又放心大胆的干第二票。 2017年1月17日,杨某在高邮市一家寄卖行提供虚假驾驶证,与张某签订《有偿借车协议》,以租之名,骗取北京现代ix35轿车1辆,价值108300元。杨某骗取该车后,于2017年1月20日将车质押给郑某,套取人民币40000元。 这回被害人张某可比上面的苗某幸运多了,他的车子通过汽车违章信息在山东省找到了。 车子找到了,杨某也没能在外蹦跶多久,2017年3月15日,在江苏省沭阳县的一家浴室里被当地警察抓获。 不知悔过,劣迹斑斑 无所事业、不务正业杨某也是法院的老朋友了。曾因犯诈骗罪,2016年6月13日被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在缓刑考验期内,杨某因脱离监管2016年10月21日被宝应法院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刑满释放后,杨某仍不知悔过,用新型作案方式干起了诈骗的老行当。 高邮法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及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