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男子卞某某,40多岁,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曾因盗窃被多次判刑。因为手头缺钱花,他竟想出一个损招,屡次得手。 他假装老板的样子,来到广陵区一菜场,找到卖猪肉的李某。卞某某说,自己在附近的工地上承包食堂,想来采购一些猪肉。李某一听是大生意,赶忙笑脸相迎。 卞某某和李某谈好价钱,但表示自己要先赊账。李某只好答应,让卞某某把猪肉拖走了。卞某某也不带回家,直接把猪肉送到附近的馄饨摊、包子铺等处,就便宜卖掉了。 卞某某不只骗李某一人,还去另外两处猪肉摊行骗。两三个月,他就骗了近3万元的猪肉。 但事情总会败露,最终他还是被警方抓获,并退还各受害人全部损失。近日,广陵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卞某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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