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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新规:4S店不再独大 搭售保险或被重罚

2017-8-28 17:17| 热度:10993 ℃ |来源:水韵宝应|我要投稿

记者从宝应县商务部门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了解到,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实施,新规将从根本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重新调整了供应商与经销商的关系,对销售搭售保险等行为将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新的《汽车销售管理 ...
  记者从宝应县商务部门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了解到,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实施,新规将从根本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重新调整了供应商与经销商的关系,对销售搭售保险等行为将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了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销售汽车不再以获得品牌授权为前提,实行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即使授权销售,授权期限也被拉长。
  今后消费者购买汽车不一定要到某品牌的4S店,在任何有经营许可的商贸流通企业都能够购买。目前,县商务部门正在对全县的汽车商贸企业进行备案,同时要求各家商贸企业按照新规要求,更加注重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承担好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经销商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善尽重要事项提醒义务,使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及售后服务中能够明白选择、自由消费、放心消费。
  县商务部门表示,如果有以上违规行为,消费者都可以向县商务部门投拆举报,举报电话: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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