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应县山阳镇发生一起盗窃案,一居民家财物被盗。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嫌犯一个细节暴露了他…… 报警 宝应一居民家中财物被盗了 “我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的,家里东西被偷了。”2017年07月29日17时19分,宝应县山阳镇沿湖村张某报警,称家中财物被盗。 经查,2017年07月29日06时至07月29日08时许,犯罪嫌疑人进入张某家东面的卧室,打开衣箱窃得放在箱子内的现金700元,后又溜至西面卧室顺手牵羊窃得放在床上的联想笔记本一台,价值3000元。涉案总价值达3700元。 锁定 嫌犯竟是打工几天的工友 案发后,民警锁定一犯罪嫌疑人刘某(男,淮安市人)。原来,刘某和张某在一家废品收购站上班,上班几天后,张某就邀请刘某吃饭。晚上,刘某在张某家留宿。第二天,刘某不辞而别。虽然是工友,但张某对工友的真实姓名、住址一概不知,只知道其姓刘,是淮安人,以前一直都从事废品收购生意。 通过受害人的描述,民警最终在案发周边的监控录像上找到刘某的身影,并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2017年12月20日16时许,民警获得重大线索,称刘某洪(男,57岁,淮安市人)入住淮安市晨光旅社。民警立即驱车赶赴淮安市晨光旅社,发现刘某洪外出吃饭不在房间内。民警立即与旅社老板进行沟通,并在附近进行蹲守。 1个小时后,刘某洪终于吃饭归来回到房间内,民警佯装旅社老板在门口敲门,待刘某洪开门后迅速将其抓获。 突破 嫌犯的左撇子暴露了“踪迹” 归案后,刘某洪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民警在给刘某洪递香烟的时候,发现刘某洪习惯用左手抽烟。从这一细节入手,民警将监控中其抽烟的画面与之对证,嫌疑人才放弃抵触心理,交代犯罪事实。刘某洪的交代,2017年7月份的一天,他乘张某家没有人之际,走进张某家西面房间把笔记本装进笔记本电脑包里背在身上偷走,后又盗窃700元现金。同年5月一天,他将宝应中港一家废品收购站姓宗的老板的电动车偷走,卖给了金湖一家废品收购站。 今天,记者了解到,目前嫌犯刘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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