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春运期间(2月1号至3月12号),宝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联合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治理力度,全天候、不间断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依法扣留,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按上限进行处罚。 近年来,部分市民为出行方便,购买、改装并驾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安全性能存在隐患,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因素,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对于车辆类型划分的定义,电动三、四轮车应属机动车范畴。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方可驾驶。 鉴于目前我县市场销售的电动三、四轮车均未列入国家工信部公布的机动车公告目录,不符合上牌标准。因此,此类车辆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合法资格。驾驶未经注册登记、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等合法手续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均为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已拥有此类车辆的市民,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销售商协商更换车辆或者退货,市民因退、换货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拥有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市民不得再驾驶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 |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及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