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新闻资讯 宝应新闻 查看内容

12月25日,宝应禁放区内烟花爆竹全面停售

2018-12-14 17:34| 热度:5505 ℃ |来源:水韵宝应|我要投稿

昨天(12月13日)上午,宝应县安监局、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禁放动员大会,要求禁放区内的所有烟花爆竹零售户在12月25号之前全面停止销售。动员会上,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向禁放区内的零售户宣传了政府相关政策,并对大家关心的 ...

  昨天(12月13日)上午,宝应县安监局、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禁放动员大会,要求禁放区内的所有烟花爆竹零售户在12月25号之前全面停止销售。

  动员会上,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向禁放区内的零售户宣传了政府相关政策,并对大家关心的零售证注销补偿和店面货物处理方案进行了详细讲解。按照文件要求,禁售区内的零售户由县政府统一补偿2万元作为注销证的补偿。店面积存的烟花爆竹对照不同的性质,进行三方面处理:一是不超过零售证载明范围之内的货物,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车辆统一运回,按照总价上浮5%作为补偿;二是超出店面许可证核载范围数量的,属于批发公司正规货源的,由批发公司组织人员车辆拖回,给予批发总价格上浮5%的利润补偿;三是对于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私货),由公安机关、安监部门牵头组织,统一没收,集中销毁。

  下一步,县安监部门将对禁放区内的零售户进行逐一核查,清点库存货物,对照不同标准进行处理。同时也希望广大零售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共同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水韵宝应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