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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生的第一次“贪污”

2019-7-4 13:18| 热度:9185 ℃ |作者:何平|来源:山阳客|我要投稿

如果让我回顾已经过去的七十年,自省犯过的错误,可能真的不少,但属于“贪污”性质的错误,却似乎只有一次。我贪污的数量并不巨大,与现在的巨贪们比,甚至九牛一毛也算不上,但这一次贪污给我心理上带来的惴惴不安,那种无形的压力,道 ...

  文/何平

  如果让我回顾已经过去的七十年,自省犯过的错误,可能真的不少,但属于“贪污”性质的错误,却似乎只有一次。我贪污的数量并不巨大,与现在的巨贪们比,甚至九牛一毛也算不上,但这一次贪污给我心理上带来的惴惴不安,那种无形的压力,道德上加给自己沉重的负担,却是难以去除的,所以虽然事情过去了五十年,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那是1969年冬天的事。当时我在山阳的公民大队插队,由于我还能写些文字,所写的通讯常被县广播站采用,大队(按现在的行政级别是村,也就是政府的最基层的一级组织)书记(严格地讲应该称支书,可山阳人都说成是书记)觉得我是一个可造之才,让我到大队当通讯员。这个通讯员的任务就是充当大队领导与各生产队之间的联络人,比如通知开会、布置简单的任务,或是在领导们开会时做做记录,帮领导写一些必要的文字,等等。当时大队领导也是不脱产的干部,只拿工分,我这个通讯员也只是跑腿的,不过总算也是脱离了农田的劳动,不少人也是很羡慕的呢。

  但是,好景不长,我这个通讯员只当了几天,连各个生产队长都不连没认识清楚呢,就被罢免了。原因很简单,“提拔”我的是一位副书记,没有得到正书记的首肯,他们两人虽然是叔侄关系,被称为“老书记”与“小书记”,却在工作上经常有分歧。老书记认为不应该让我当通讯员,于是我就回到了生产队。

  我这个仅仅当了几天的中国行政级别最低基层单位的一个临时的通讯员,本来应该是很普通很平常很不足道的,但这几天内发生了一件事,而这件事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改变了我的人生,使我堕落成为一个“贪污”分子。

  那天大队干部们在大队部内准备学习,我在在旁边伺候着。忽然有人来报信,说桥上(当地把杨桥称为桥上,是一个很小的聚居地,连小镇都算不上吧)有人聚赌。我记得那时是冬天,农村里没有太多的农活了,精壮的劳力都上水利工程去挑工了,有一些年纪大一些的农民就喜欢玩玩纸牌之类的带赌博色彩的游戏。所以,每年农村社会主义教育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打击赌博。

  当时大队的另一位副书记一听,对我说:“小何,准备出发,去抓赌!”可能还有两三个人,跟着报案人,我们一行人就出发了。

  到了那家的门口,那个报案人指了指门,便闪开了,他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是他报案的。下面就有点电视剧情节的味儿了,那位副书记朝我使了个眼色,我就冲在前面推开了门(门并没有扣上),然后几个人冲进去,看到四个人坐在桌子前打牌,桌上放了一些零散的钱,书记大喝一声:“不要动!”这几个人与周围望呆的几个人都吓得愣住了,不敢动弹。

  副书记对我说:“把桌上的赌资收起来!”又对那几个人说:“你们是屡教不改呀!跟我去大队部!”我连忙把桌上的钱拢起来,数了一下,块票加起来五块钱,还有几张毛票,也有四五毛吧。我把这些钱放在《毛主席语录》本的塑料壳里面,以与我自己的钱区分开来。

  第二天,我问副书记,昨天抓赌的钱怎么办?他说,先放在你那儿吧。

  又过了一天,副书记叫我到桥上供销社买两包飞马烟来,也没有给我钱,我就从那些毛票里支出了,还贴了几分钱。

  后来我就回到生产队了,这五块钱就一直放在我的语录本的塑料壳里。每当我看到这些钱,就会想,应该在大队时把这钱交给副书记,放在我这儿总归不是个事。

  有一次,我碰巧遇到了副书记。我鼓足勇气想对他说起这五块钱,可又没敢说,因为我怕他会责怪我,怎么当时不交出来,隔了这么长时间,是不是想把这钱“昧”起来?

  这一犹豫就错过机会了,我与他平时很少时间见面,根本没有说话的机会,这五块钱就一直由我收藏着。由于经常翻开语录本,也经常看到这五块钱,有时手头紧,想把这块花掉,但确实不敢。我已经把这五块钱拿出来,捋得平平整整的,连折叠的角都弄平复了。

  这五块钱始终是压在我心头上的一块石头,像是有五十斤重。这钱确实不应该归我的,我这不成了贪污了吗?但应该怎么办呢?我也一筹莫展。五块钱,当时也不是个小数目,但我并不是连五块钱都想贪的人呀!因为五块钱,成了贪污犯,那可得不偿失。我最怕的就是副书记有朝一日想起这事,向我追问,那我可傻了眼了。

  背负着“贪污”的包袱大约过了一年,我们公社全体知青以大队为单位集中到中南大队开会,我们大队带队的就是这位副书记。大家成天吃住在一起,都很熟悉起来。这位副书记也好杯中物,所以中午吃饭时,总有人提出买点酒,各人轮流请客。

  我决定趁这个机会把这五块钱化掉,有一天就提出,由我来请客加三斤肉,再买三斤八角冲的酒,这样差不多把这五块钱化完。大家吃得很高兴,我更是如释重负。因为这样一来,即使这笔钱应该上交,但毕竟不是我一个人吃掉的,这么多知青一起吃的,而且书记也参加了。如果算贪污,也是大家一起贪污,法不责众,我也没什么可怕的。

  那次会议临结束时,也是在酒精作用下的醺醺然中,我对副书记坦白了,我想彻底把这个包袱给卸了,我唯唯地说,书记,您知道吗?昨天我请客的钱,是那次在大队抓赌时收上来的钱。

  这位副书记一脸惊诧的神情,说:“是吗?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这时,我心头压了一年多的石头才真正落地了。

  ——这就是我人生第一次“贪污”的全过程,请相信我的交代。

  (文首照片为作者和插队同班组的郑启伟在当时的合影)

  本文系【何平】原创作品,宝应生活网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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