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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却与他人同居生育子女,宝应这起离婚案竟又牵出另一案

2019-10-16 11:01| 热度:3035 ℃ |来源:扬州发布|我要投稿

一起离婚纠纷,竟牵扯出一桩执行案件。近日,宝应法院立案庭会同执行局联合办案,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并顺利执结了标的达60万元的执行案件。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间,原告陈某两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马某离婚。经审查,原、被告早已分 ...

  一起离婚纠纷,竟牵扯出一桩执行案件。近日,宝应法院立案庭会同执行局联合办案,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并顺利执结了标的达60万元的执行案件。

  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间,原告陈某两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马某离婚。经审查,原、被告早已分居,被告马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生育一子一女。法院在确认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有共同财产商铺一处,基于自己的过错,被告马某同意房产归原告所有,但原告陈某需分两次给付被告房屋补偿款100万元,被告需在收到第一批补偿款后七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原告陈某按约于一个月内给付被告马某第一批房屋补偿款30万元,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了解后得知,在另一起原告万某某起诉马某、陈某追偿权纠纷案件中,经法院判决,60万元欠款系马某个人债务,判决生效后原告万某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登记在马某名下的该处房产。

  查知原委后,陈某几次到法院寻求立案庭干警吉艾菊的帮助。吉艾菊考虑到马某脾气暴躁、多次爽约、30万元房屋补偿款并未用于还债等情况,与执行局干警李富城沟通,两名干警决定将两起案件一起办理。

  首先,陈某将准备给付马某的房屋补偿款70万元直接存入法院暂存款账户。随即,执行干警李富城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解封房产,同时责令马某某到场配合立即办理过户。最后,李富城再将案款60万元及执行费直接扣划给债权人万某某,剩余房屋补偿款由马某在离婚案件中办理案款退费,至此,这两起案件均得到完美解决。

  通讯员 吉艾菊 郎义宁 扬州发布记者 刘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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