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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在借贷人家里,宝应一对姐弟被判刑

2019-10-20 10:53| 热度:4576 ℃ |来源:扬州广播电视台|我要投稿

因为借贷人欠债未还,宝应有位债主竟然登堂入室长期居住在了借贷人家里,导致其家人不堪其扰。前段时间,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接到这一线索后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涉案的一对姐弟被立案调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的两人站上了宝应法院的 ...

  因为借贷人欠债未还,宝应有位债主竟然登堂入室长期居住在了借贷人家里,导致其家人不堪其扰。前段时间,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接到这一线索后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涉案的一对姐弟被立案调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的两人站上了宝应法院的被告席。

  2013年8月,宝应的男子王某与另一男子仇某因存在借贷纠纷,打算上门讨债,结果发现只有仇某的妻子一人在家,可王某依然不顾对方反对,赖在仇家,要求还钱。公诉人当庭举证了证人证言:“债主上门要钱,王某他们找不到本人就带人住在家里面,那些人在家里面打牌、喝酒、睡觉,其中还有人去买菜,在他家烧饭。”

  为了给欠债人施加压力,王某还叫上了自己的姐姐帮忙,二人轮流在仇某家居住。以致于后来仇某的妻子多次报警。

  今年,在我市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过程中,仇某向督导组反映这一发生在6年前的案件。警方接到线索后开展立案调查,并通知王某姐弟二人到案。经审讯,王某二人供述因债务纠纷长期在被害人家中居住的事实:两被告人以轮换的方式前后居住在仇某家中卧室共计20多天,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我国法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一审认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最终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扬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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