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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卿与顾青霞:关于蒲松龄的宝应之恋

2013-10-26 19:13| 热度:12646 ℃ |作者:林漠|来源:新浪博客|我要投稿

摘要:蒲松龄南游宝应期间,邂逅了一位沦落风尘的女子顾青霞,并产生了刻骨铭心的爱情,《聊斋志异》中刻画的许多女性形象,其中多有顾青霞的影子。通过蒲氏诗、词等作品,本文对这一恋情做了考证。 关键词:陈淑卿 ...
      摘要:蒲松龄南游宝应期间,邂逅了一位沦落风尘的女子顾青霞,并产生了刻骨铭心的爱情,《聊斋志异》中刻画的许多女性形象,其中多有顾青霞的影子。通过蒲氏诗、词等作品,本文对这一恋情做了考证。
关键词:陈淑卿,顾青霞,蒲松龄,考证

      一
      路大荒先生整理的《蒲松龄集》收有《陈淑卿小像题辞》一文,田泽长据此推论陈为蒲氏“第二夫人”。[㈠] 此说一提出,即遭到质疑。[㈡] 后马振方据《淄川县志》考辨,陈为与蒲氏同为淄川人的王敏入之妻,经邹宗良、袁世硕补证,遂为定论。[㈢] 然细考之,尚多有可商榷之处。
王敏入及妻陈氏,乾隆八年《淄川县志》有《传》,传文当出唐梦赉所作《夫妇孝义合传》。[㈣] 唐梦赉(1627~1698)曾编纂康熙二十六年(1687)《淄川县志》,王敏入为作《般阳二十四景图》。[㈤] 传文说:崇祯十七年(1644)王茂德之乱时,王与陈正举行婚礼,为避贼“遽仓皇奔匿山谷”。陈“遥见其夫衣白而伏,遽脱青衣遣婢持覆之”。因为陈机智的举动,在“少顷贼至,辄望白处追射”时,王得以幸免,于是有了负父“误入贼营”的遭遇。这里完全没有、不可能、也不需要发生所谓的“为欢废礼”、“私自同居”。不久,陈因“早失怙未娴女红,失姑意,遣归”,却“毫无怨意”。后来,王父母老了,又复娶陈氏,陈不计前嫌,以至于王的父母也受到感动而落泪。这在《传》中是明确的,与《陈淑卿小像题辞》记述的情形迥然不同。对于这样的一些不同,袁世硕先生已经在其著作中做过详尽的罗列。[㈥]
      蒲氏《聊斋词集》首题《贺新郎》,题下注“王子巽续弦即事戏赠”,以下4题均注“又”,可见5题为赠同一人所作。其中第四题有句:“妾十九,妾十九,郎二九时妾始有。”若果为赠王敏入之作,则该年王“续弦”妻十九岁,王当为三十六岁。又第三题云:“君抱两年孤睡,妾辜半床鸳被。”则陈当卒于王三十四岁时,推之当在顺治末年,王“续弦”至迟在康熙初年。此际蒲氏不过二十多岁,且不论能否与王敏入深交,即仅就《贺新郎》一题内容而言,也绝非此时的蒲氏所能作出。且《传》并未言陈氏早卒,康熙二十六年《淄川县志·凡例》说:“《志·传》止及旧人,盖棺而后论定也”,“至于见在诸贤,概不敢品藻只字”,[㈦] 唐梦赉所作王敏入夫妇《合传》不入康熙二十六年《志》,而为后人收入乾隆八年《志》,其原因当亦在此。故陈康熙二十六年仍当在世,所谓“续弦”应指“复迎氏”。这与词的内容当然是矛盾的,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词并不是写给王敏入的,“王子巽续弦即事戏赠”不应理解成“王子巽续弦,即事戏赠王子巽”,而应当理解成“即王子巽续弦事,戏赠某”。这样就隐含着一个信息,即蒲氏这些词的赠予对象,可能有一段与王敏入夫妇相同的遭遇、或者说与这样一种遭遇相关。在明清之交那个动荡的时代,这不是不可想象的。如此,则不仅不能用词、文来互证陈氏的生平,即使蒲氏所题确是王为陈所作的小像,也可能是在借别人的酒杯,浇自己块垒。
      蒲氏词稿是依创作日期次第誊录的。在上述5题下面,接排的是《大江东去·寄王如水》,再下面是写给孙蕙的4题,首题下注“戏简孙给谏”。孙任“给谏”是康熙十四年(1675)以后[㈧],据王枝忠考证,蒲氏康熙十三年(1674)前后设帐于丰泉乡王家[㈨],王敏入、王如水就均为王氏家族中人。康熙十四年为乡试之年,而寄王如水的这首词,抒发的恰是落榜的不平之气,故这些词也当作于此际。那么在此之前,蒲氏结识的人当中,谁会有与王敏入夫妇相同的遭遇呢?
      在路辑《蒲松龄集》中,康熙十四年以前的诗收于《聊斋诗集》第一卷,但有部分诗作未能编年,因此有不少被收入第六卷《续录》中,次序极为混乱。蒲氏故居藏有1卷题作《聊斋偶存草》的旧抄本,袁世硕先生通过考察,认为此抄本是依据未经过修改的蒲松龄诗稿过录的,而且基本上是照写作时间的顺序过录的,[㈩] 也就是说没有打乱原稿的次序,但却没有对该抄本为何会失收路辑《聊斋诗集》第一卷中收入的作品、特别是编年入“庚戌”即康熙九年(1670)的作品全部失收做出解释。笔者根据盛伟编《蒲松龄全集》,对抄本《聊斋偶存草》与路辑《聊斋诗集》所收蒲氏诗作进行了比对考察,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这两个本子均有收录的作品,进入编年的几乎都有异文,没有编年的即路辑《聊斋诗集》列入“姑附”和《续录》的,又几乎没有异文。这似乎意味着,蒲氏也许因为刊行或其他什么原因,曾在第一册诗稿中挑选一些作品另行成册,需要改动的另作抄录,不需改动的便径行抽出,故而造成原稿本失收部分作品,而这个失收部分作品的本子便是抄本《聊斋偶存草》的底本。如果这样,那么抄本《聊斋偶存草》,不仅可以用来恢复蒲氏第一册诗稿中作品的排序,进行正确的编年,更可以从诗稿的修改中窥见蒲氏的心路历程。
      在对蒲氏的诗作经过这样的一番考察后,我们又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蒲氏有不少描写女性、爱情、甚至是艳情的诗作,而这些诗作又集中地出现在康熙十四年以前,此后只在几个年份偶尔出现。这与词稿开始时间的巧合恐怕也不是偶然的。

      二
      抄本《聊斋偶存草》第一首为《梦幻八十韵》,这首长诗描述了一次艳遇。首先交待了事情的起因:一位素不相识的少女请作者传递一封书信。紧接着第二段描述了当时的情境:作者和一位友人逸游,就在友人寻欢作乐,作者自己也有点心旌摇荡之时,这位少女来到了面前。第三段分三层,第一层写少女请作者传书并愿意为此托付终身;第二层写作者不能控制自己,与少女发生了一夜情;第三层写分手时答应迎娶这位少女。第四段点明这是作者的追记,觉得就像做梦一样。从整个作品描写的氛围来看,这位少女应当是一个歌伎,所以作者自己也觉得这件事做得有点荒唐。
      这首诗,盛伟编《蒲松龄全集》编年于“辛亥”即康熙十年(1671),不确。在抄本《聊斋偶存草》中,这首诗的下一题为《挽淮扬道》。查《江南通志》,在卷一百六“淮扬道”条下,有“张万春,奉天人,监生,康熙九年任;张登选,奉天人,进士,康熙十年任”的记载,再查《江南通志》卷一百八“淮安府”条,亦记载:“张万春,奉天人,监生,康熙八年任;曹得爵,奉天人,岁贡,康熙十年任。”[11] 这就说明在康熙九、十年间,淮扬道的人事有过变动。又查蒲松龄《鹤轩笔札》,有《十二月初六日贺曹太守署淮扬道印》、《正月二十六日迎淮扬道张》两通书启[12],疑蒲诗所挽淮扬道可能就是张万春,其继任者为张万选,而在张万选到任前,则由曹得爵署理。另,《鹤轩笔札》又有《十一月二十日回府尊》一通书启,其中说“范道台诏赴玉楼,闻者无不欷歔,况在属吏,关切何可言耶!一得讣音,自当效执绋之役”,[13] 抑或在张万春离任后,上任的是一位范姓短命道台耶?资料不足,姑志此存疑。但不管是上述哪种情形,作《挽淮扬道》,至迟不能晚于作《十二月初六日贺曹太守署淮扬道印》,即康熙九年(1670)的十二月初六日,《挽淮扬道》以及列于其先的《梦幻八十韵》应当编年于“庚戌”,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再下面是题为《贵公子》的4首诗,这4首诗的内容,可谓《梦幻八十韵》第二段的概括,诗题《贵公子》即来源于“无忌魏公子,莫愁南国倡”一句,这就为寻绎作者随从逸游的那位友人提供了线索。在抄本《聊斋偶存草》中,还有2首题为《公子乐》的诗,这2首诗,与《贵公子》4首可谓如出一辙,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二首,在路辑《聊斋诗集》中,则出现在了《戏酬孙树百》的题下。在抄本《聊斋偶存草》中,《戏酬孙树百》一题失收,而路辑《聊斋诗集》,《公子乐》一题则未收,说明《戏酬孙树百》原只有2首,在该题抽出后,蒲氏又将未抽出的《公子乐》的第二首加了进去。至于《公子乐》第一首中的“汾阳公子”,又见于《树百问余可仿古时何人作此答之》,该诗《聊斋偶存草》抄本亦失收,在路辑《聊斋诗集》中,则编年于“辛亥”即康熙十年(1671)。
      孙树百即孙蕙,树百是孙蕙的字。孙蕙为蒲松龄同乡友人,康熙八年(1669)任江南省(今江苏、安徽和上海两省一市)宝应县知县。康熙九年(1670),时仍任宝应知县的孙蕙聘蒲氏为幕宾,蒲氏遂于是年秋南游,次年秋北归,前后大约不到一年时间。[14] 王洪谋《柳泉居士行略》记载:“遂从给谏孙公树百于八宝,因得与成进士康宝、王会状式丹兄弟、陈太常冰壑游。登北固,涉大江,游广陵,泛邵伯而归。所作有《南游诗》一卷,大抵在行旅登眺,与夫寄远送别、往复酬答之间……”[15] 从路辑《聊斋诗集》第一卷看,抄本《聊斋偶存草》失收的均为蒲氏南游之作,疑蒲氏抽出另行成册的,即为王氏《行略》所言之《南游诗》。从抄本《聊斋偶存草》的排序看,蒲氏诗稿第一册的最后一题应为《喜树老卓异离宝赴都将便归省》,而据高珩《户科给事中树百孙公墓志铭》,孙蕙“甲寅冬,督抚以卓异荐,乙卯行取入都”,也就是说,《喜树老卓异离宝赴都将便归省》作于“甲寅”即康熙十三年(1672)年底,或是“乙卯”即康熙十四年(1673)的年初,但乙卯年诗收于诗稿第二册,故《喜树老卓异离宝赴都将便归省》只能作于甲寅年年底。虽然在《聊斋偶存草》抄本中,该题之后还有5题,但显为抽出后未用,乃复系于第一册诗稿之末。因此,蒲氏从第一册诗稿中选出部分作品另行成册,应该就是在“乙卯”即康熙十四年前后,在其作品中出现的变动或者说修改,当也出现在此时或之前。
      用抄本《聊斋偶存草》与路辑《聊斋诗集》对照,变动比较大的有二处:
      第一处是在抄本《聊斋偶存草》的前3题。首先是次序的变动,本来《梦幻八十韵》排在《挽淮扬道》之前,《贵公子》排在《挽淮扬道》之后,《贵公子》后面依次接排的是《元宵酒阑作》及《舟中偶成》。但变动后的次序成了《贵公子》排在《挽淮扬道》之前,《梦幻八十韵》排在《舟中偶成》之后;不仅如此,诗题《梦幻八十韵》还改成了《为友人写梦八十韵》,《舟中偶成》的诗题改成了《舟过柳园同孙树百赋》。这样的变动给读者的理解至少造成了如下重大误解,即《梦幻八十韵》描述的情形本来发生在“挽淮扬道”之前,作者追忆的主要是自己的“艳遇”经历,后来又写了《贵公子》,追叙一同逸游的友人即孙蕙的游冶经历,时间是在“庚戌”即康熙九年。改动后,蒲氏在这次逸游中的痕迹被抹去了,这一“艳遇”被移到了次年元宵后,并巧妙地加到了孙蕙的头上。为了消除其中浓厚的个人色彩,蒲氏只好将原诗很多词句作了修改,特别是最后一段,“忆故神绵邈,怆怀意感伤,歧途方侘憏,觉梦笑荒唐”,改成了“蕉鹿疑为梦,花妖或作殃,歧途方侘憏,觉悟笑荒唐”。透过这样的一些改动来看蒲氏的心思,真可谓是昭然若揭。
另一处比较大的变动,是康熙十二年(1673)所作的《公子乐》等几题诗。《公子乐》一题的变动上文已提及,此处不再赘述,更值得注意的是抄本中的《闺情呈孙给谏》、《赠妓》和《又赠妓》等3题。《闺情呈孙给谏》稍后述及,这里先考察《赠妓》和《又赠妓》。在这2题之间,还插进1题,即上文曾提到过的《公子乐》。这3题共17首诗连贯起来看,几乎是《梦幻八十韵》的“七绝版”。但是在路辑《聊斋诗集》中,《赠妓》一题中的前5首却被另列出来,题为《树百宴歌妓善琵琶戏赠》,接排于《寿赵夫人》一题之后,而《又赠妓》则改题为《赠妓》,并另加1首,成为6首。[16] 这一变动提示:一是在原稿中,这另加的1首应是单独成篇的,而且很可能就题作《树百宴歌妓善琵琶戏赠》,排于《寿赵夫人》一题之后,由于被抽出,故不见于《聊斋偶存草》抄本。又因为从《赠妓》中选出来的5首诗需要一个掩人耳目的标题,于是《树百宴歌妓善琵琶戏赠》这一标题便被移到此处,而原题下的那1首则移到《又赠妓》5首当中,改题为《赠妓》。第二点,说明蒲氏《梦幻八十韵》中的经历曾经再现,这次再现与“寿赵夫人”和“树百宴”有关。

      三
      孙蕙生于崇祯五年(1632)的二月十六日,康熙十年(1671)刚好四十岁。这年的元宵节(正月十五日)后,蒲松龄曾随孙蕙一起去过扬州,并有《元宵后与树百赴扬州》诗,这一题的下面是《寿赵夫人》。从这2题诗描述的情景看,蒲松龄和孙蕙黄昏时分到达扬州,稍事逗留即乘夜色返棹,于次日昧爽时分赶回宝应,因为这一天是赵氏的寿辰。关于孙蕙匆匆来去扬州的原因,有人认为是请李渔和他的家庭戏班前来祝寿[17],也有人提出质疑,认为不可能让李渔的戏班在宝应一住月余[18]。但孙蕙曾请戏班为己祝寿,这是无须质疑的,因为蒲氏有《树老寿日》一诗明确记载,该诗亦题作《孙树百先生寿日观梨园歌舞》,结合《元宵后与树百赴扬州》和《寿赵夫人》2题所反映的情形和心境,孙、蒲二人匆匆来去扬州是为了请戏班祝寿,应该说是合乎逻辑的,至于所请是否为李渔家庭戏班、或戏班是否次日即已达宝,则可别论。但《梦幻八十韵》中的那位少女曾参与祝寿则有端倪可寻,除上述《赠妓》中前5首被另题为《树百宴歌妓善琵琶戏赠》外,更值得注意的是一首佚诗:
誖謑起帏房,开樽饮不痛。赵燕彼何人,容尔眼波送。
      树百家宴戏呈[19]
      据白亚仁介绍,该诗列于《树百宴歌妓善琵琶戏赠》之前,也就是说,应当接排于《寿赵夫人》一题之后。诗中描述的情形,虽说仍不能分清是在赵氏的寿宴上、还是在其后某一次家宴上、或者就是在孙蕙本人的寿宴上,但却明确地反映出,在此期间,有一位女性引起了赵氏的妒忌。而从诗中提醒的口气看,蒲氏与她的关系显然非同一般,结合蒲氏在此前后的其他诗作,可以肯定,这位女性就是《梦幻八十韵》中的那位少女。这也说明,这位少女不是一个普通的青楼女子,很可能就是李渔或者扬州某个戏班的歌伎。还需要说明的是,《赠妓》与《又赠妓》作于“癸丑”即康熙十二年(1673),是蒲氏二年后的一种追忆,故而在这15首诗中,前后两次相遇的情形缠夹交织,真可以说是如梦如幻。
      这第二次相遇,使蒲松龄对这位少女的情感起了质的变化,从“觉梦笑荒唐”转而成为一种挥之不去的思恋。在蒲氏其后的诗作中,这样的思恋一再形诸笔端。[①] 其中,作于康熙十年北归途中的《金中戏成》尤其值得注意,该诗后二句:“河东漫寄鲛绡泪,十五年前满画箱”,似乎意味着这位少女此年十五岁,而其母亲也可能有着一段凄婉的爱情故事。此点将会在下文中论及。
      这次南游是蒲氏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远游,前后约一年时间。蒲氏为何带着苦苦的思恋匆匆北归,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话题。我们注意到,就在孙蕙寿日后不久,蒲氏写了一首题为《夜发维扬》的诗,与此前的《扬州夜下》对照,可以明显看出蒲氏心境的不同:同样是描写从扬州出发回到宝应的旅程,前一次的心情轻松、欢快,而后一次却沉重、阴郁。是什么事情导致蒲氏的心境产生变化,《离别曲》一题中的3首诗似乎可以给出答案。这3首诗描写一位少女,在春天里为情郎送别,期待着在秋天里重逢。从内容看,不仅是少女送别情郎时的嘱托,更有着对将来重逢的憧憬。诗中首先写了少女与情人的遇合,是“三日临邛”般的露水姻缘,这段姻缘始于“芙蓉裹秋露”的秋天。接着写了少女与情郎心思的不同,情郎总是沉湎于相会的旖旎,而少女则憧憬在短暂的分别后,能名正言顺地与情郎结合。第二首写少女希望情郎再相会时能“君著锦绣衣”,成为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人,自己才能“妾著石榴裙”,摆脱身不由己的身份,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寒衣催刀尺,砧石月下闻”。第三首写少女叮嘱情郎:“偎阑寒螀吊明月,入夜霜华生罗帏”,我在苦苦等待着你,尽管“相思不相见”,但你要“朝看楚江云,暮看楚山晖”,不能把我忘记。这其实也是蒲氏当初对于“梦幻”少女的承诺:“言归求彩雁,卜吉系乌羊。”
      结合《夜发维扬》一诗,我们可以想象到蒲松龄这次扬州之行的情形:当蒲氏兴冲冲地跑到扬州来与情人相会时,情人却要求他回去参加科举考试,博得功名后回来帮助自己脱离苦海。应该说这样的要求是不过分的,也可以说正是蒲氏所希望的。但困难在于,蒲氏之所以南游作幕于孙蕙官署,至少是已经暂时放弃了通过科举来改变命运的选择,而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一方面是因为家境贫寒,需要通过工作来养家糊口,一方面也是由于蒲氏当时已经确立了自己的人生方向,也就是辅佐孙蕙,成就一番功业,同时又能用心于自己喜欢的文学事业。[②] 当时蒲松龄已经开始了《聊斋志异》的创作,与孙蕙也相得甚欢,这时再回去钻营于场屋,对于蒲氏来说无疑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更何况还遭到了家人的反对,《十九日得家书感赋即呈孙树百刘孔集》又题作《感愤》,就说明这封家书提及的是不如意的事情。蒲氏在《夜坐有怀郢社诸游好》中说:“开箧见素书,俯仰泪如织。素书宁足悲?上有长相思。”这封“素书”并不是上述的家书,不仅是因为家书新到,不需“开箧”来见,更因为两首诗抒发的情绪截然不同,一激愤、一哀婉。此“素书”应当是《梦幻八十韵》“忱悃素书将”的“素书”,即少女请其传递的书信,所以蒲氏才说“上有长相思”。蒲家有弃儒业贾的传统,蒲松龄夫人刘氏对科举进身之途也不上心,[20] 故而对蒲氏回乡参加科举考试的念头非但不会积极响应,还很可能以不能辜负朋友的好意为由,加以劝阻,因此,本来心情就不好的蒲氏,才可能因孤身一人在外,产生家人不体恤其孤寂之情的误解,而导致激愤之情。自己的抱负、家人的生计、亲友的关怀,与情人的期待产生了冲突,这种矛盾心情一直延续到蒲氏的北归。[③]
      为了梦中的情人,蒲松龄终于还是回去了。不幸地是命运并没有垂青爱情,壬子年即康熙十一年(1672)的乡试,蒲松龄又一次名落孙山。看样子,要想摘取爱情的果实,需要等待下一个三年了。然而就在此时,事情却似乎出现了转机。
路辑《聊斋诗集》中,《树百宴歌妓善琵琶戏赠》后一题即为《戏酬孙树百》,删去第二首后剩下的2首,在抄本《聊斋偶存草》中题作《又闺情》,接排于《又赠妓》之后。这时,我们忽然发现,在抄本《聊斋偶存草》中,蒲氏追忆“梦中情人”的诗作,竟然在这里集中出现,仅从《闺情呈孙给谏》到《又闺情》,居然就有6题31首之多。蒲氏的情感为什么会于此时突然爆发呢?
      这些诗作,盛伟编《蒲松龄全集》编年于“癸丑”即康熙十二年(1673)。从《聊斋偶存草》抄本的排序看,排在“癸丑”第一题的应该是《久废吟咏忽得树老家报侘憏不成寐破戒作三律即寄呈教聊当慰藉想为我千里一笑也》,紧接其后的是《寄刘孔集》。刘孔集生平不详,从蒲诗看,他曾和蒲松龄一起作幕宝应,在蒲氏离开后,仍长时间留在孙署。蒲、刘二人感情甚笃,而且赠、寄给刘氏的诗,多与其追忆“梦中情人”的诗作排在一起,颇疑刘氏为蒲氏情感生活的知情者,甚至担当传达消息的信使。在写给孙蕙和刘孔集的诗寄出后不久,蒲氏得到了回音,不仅如此,情人还给他寄来了亲手缝制的衣裳。[④] 当然,最让蒲氏兴奋的还是两件事:一件是自己的情人已经被孙蕙收留,而且去年是“从虎臣”,服侍孙蕙,今年则是“从龙子”,帮孙蕙带孩子;另一件是孙蕙门客高鲁壇“客于宝,树老念其乏嗣,为觅妾居之”[21]。这不禁让蒲松龄有些浮想联翩,是不是孙蕙知道了自己的心思,会像为高鲁壇做的那样也为自己做一件好事呢?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又提起笔来,一口气写下了11首《又赠孙安宜兼寄高鲁壇》。但是,蒲松龄太矜持了,他没好意思明白地表达自己的心思,就像他在《宫词》中写的那样:“不敢题诗付红叶,心随流水到人间。”
      应该说,蒲氏的感情是炽烈的,上述6题31首诗便是写于此时。然而他的憧憬和期待并没有等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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