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应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把生态保护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一项工作,常抓不懈,多举措做好以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为核心的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保障了我县的生态安全。 坚持规划引领,推进红线保护。坚持将生态保护规划作为一个重要的专题规划,先后制定出台了《宝应县有机产业发展规划》、《宝应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宝应县生态保护规划》和《宝应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目前,全县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233.25平方公里,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3.87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面积229.38平方公里。 严把环保准入,建立补偿制度。实施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否决了多项不符合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要求的项目,关闭或搬迁生态红线区域污染企业12家,拆改燃煤锅炉9台。我县还建立完善了生态补偿制度,出台了《宝应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宝应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以工程为支撑,强化保护建设。我县以项目工程为抓手,不断推进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和建设工作,每年度制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全县实行了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河塘整治全覆盖。大力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在白马湖建设野生莲藕植物群落生态保育区173.3hm2;在宝应湖拆除围网3800亩,退塘还滩300亩,轮渔轮休12000亩。 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对各级领导决策者的培训,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力,确保不逾越“高压线”。开展全民生态科普活动,提高公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在我县运西自然保护区建成生态教育馆,开辟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栏,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的保护和监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李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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