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宝应文化 宝应历史 查看内容

宝应平暴第一案:“腊八暴”流产记

2016-12-5 11:20| 热度:22523 ℃ |作者:梁永胜|来源:网友投稿|我要投稿

打开尘封的案橱,拂去泛黄卷宗上的尘埃,仿佛又把我们带到六十多年前的那血雨腥风的岁月。1949年1月6日(农历腊月初八),在里下河地区的宝应高邮等地,发生了以“先天道”为主的封建迷信集团武装暴动事件。刚翻身得解放的宝应人民,在中共 ...
  打开尘封的案橱,拂去泛黄卷宗上的尘埃,仿佛又把我们带到六十多年前的那血雨腥风的岁月。1949年1月6日(农历腊月初八),在里下河地区的宝应高邮等地,发生了以“先天道”为主的封建迷信集团武装暴动事件。刚翻身得解放的宝应人民,在中共宝应县委的领导下,迅速平定了有组织有计划的“腊八”反革命暴动,保卫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48年12月6日,古城扬州东关街石印店昏暗的阁楼里,乌烟瘴气。这个不起眼的小店就是暴动指挥部,来自各地的道首聚在一起,针对我军主力部队南下的空隙,酝酿着一场在高宝地区的反革命武装暴动,妄图颠覆新生的政权,时间定在腊月初八。来自宝应的杨万宽、朱玉兰受“先天道”道首蔡德发的指派参加会议,并带回了暴动用的红白布旗帜、符号木戳、委托状。
  蔡德发,号涌泉,道号悟化子,宝应韦镇人,天仙道首。民国24年(1935年)蔡与连云港道首郭敦孝相勾结,在宝应芦村开办“金蜀总堂”,并将“天仙道”改名“西乾道”(亦称先天道)。蔡自封“南山小主”、“大汉复兴皇帝”,以封建迷信蛊惑人心,道徒发展及大江南北,加封各地48路“元帅”,其中宝应18路,并任命各县之县、区、乡长、分发帅旗、令旗、帽花、背章及经费等,也是“腊八暴动”的指挥者之一。
  座落在宝应城南的铁匠店和林家京货店是“先天道”在县城的联络站,店老板均是道徒。1949年1月初,匪首蔡德发、唐学富在这里分别召集暴动负责人开会,确定暴动时间,以蓝帽白毛巾为暗号,分发旗帜符号,并要求道徒在暴动前要“净身”,“禁止夫妻同房”,否则影响“刀枪不入”的效果。
  农历腊月初八这天,很多道徒纷纷上街净身洗澡,城里一时出现蓝帽和白毛巾脱销,一部分头戴蓝帽扎着白毛巾的道徒以走亲戚之名混入城中,准备做内应。几天来,城南林家京货店来客不断,有时一天开好几局饭,暴徒们正在霍霍磨刀。黄浦镇四个堂口中午时分已集聚完毕,山阳区300多名匪徒、望直港民便区50多名匪徒已分别从不同方向携带刀棒、长矛,扛着大旗向县城进发。整个县城笼罩在山雨欲来风满楼之中。
  解放还没有满月的宝应,将要经历一次血的洗礼。中共宝应县委根据扬州地委的平暴指示,果断决定关门打狗,下午四点钟提前关闭城门,给暴动者一个措手不及,一些洗澡还来不及出城的道徒被抓获,望直港暴动负责人韩国淦、邰百锦正召集堂口区长在城内开会,被关在城里,与城外失去联系,群龙无首,打乱了暴动者的计划。
  6日夜子时,城北开始有牛角哨声,这是暴动联络暗号。一时号哨四起,潜伏在城里的匪徒也吹响牛角哨声,相互呼应,被我巡逻分队及时赶到予以控制,未能得逞。此时各路匪徒遂向北门集聚,鼓噪呐喊,要提前开城门,进城迎老佛爷。遭拒绝后,匪徒们口念“刀枪不入”咒语开始攻城。经多次鸣枪警告,匪徒们反认为“刀枪不入”的咒语、神符有作用,更加变本加厉地攻城,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果断镇压,匪徒们慌忙扔下几具尸体和大旗后暂时撤离。
  此时宝应城乡笼罩着血色恐怖,除紧锣密鼓围攻县城的5000多名匪徒外,范水、芦村、小官庄、夏集、陶林等地同时发生道会暴动事件,河西万缘乡公所遭焚,刘堡区委组织部长于学诗、望直港区便民乡会长张长海等5名干部惨遭杀害。7日下午2时许,暴动匪徒开始攻东门、南门,均被击退。我方乘胜追击,乌合之众迅速土崩瓦解。至9日反革命暴动全部平息,击毙暴徒18名,伤14名,逮捕了一批暴动首要分子,同时对道徒进行分化瓦解,对参与暴动的堂口进行查封,勒令解散。对参加“先天道”未参加暴动的道徒,交出证件和武器,安分为民,不再追究。一般参加的暴民,在当地群众大会认错,交出刀枪证件可以宽大。在南门林家京货店里搜出大批证件、书籍符号。在县城作内应的暴乱负责人王松寿正伺机外逃,被抓获,在其家中搜得书籍、旗帜和大量符号。经我军民共同奋战,历时三天的暴动被平息,巩固了新生的红色政权。
  匪首蔡德发看大势已去,如丧家之犬连夜潜逃到常州等地,贼心不死,继续以传道为名进行反革命活动。1950年初,蔡派人配合郭敦孝在淮安策化“元宵暴乱”。后在上海市、吴江县公安部门配合下,泰州专署公安局将蔡德发等匪首缉拿归案。1953年8月在蔡的家乡,宝应县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恶贯满盈的蔡德发被就地枪决,受到了应有惩罚,结束了“大汉复兴皇帝”的美梦。“先天道”于1953年被取缔,宝应人民在中共宝应县委领导下掀起建设新中国的高潮。
  (此文谨献给在平叛“腊八”反革命暴动中英勇献身的先烈们)
  作者/梁永胜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