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宝应县大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开展了一系列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城市文明指数不断提高。但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这不仅破坏城市环境,损害城市形象,还威胁驾乘人员和路上行人的安全。为此,县文明办、团县委、城管局、公安局、教育局、交运局、新闻信息中心、广电总台、安宜镇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当好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在驾乘车过程中,请自觉使用车内的垃圾袋、杂物桶存放垃圾,不向车窗外随意抛物,不当移动“垃圾车”。 二、当好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请尊重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尊重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主动向身边的亲友宣传车窗抛物的危害,鼓励大家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三、当好文明出行的监督者。在生活和驾乘中发现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请主动制止,勇于说“不”,劝导市民改变不良习惯,争做文明宝应人。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城市因你而美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拒绝“任性”抛物,倡导文明出行,为城市更加有序、更加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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