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查看内容

拒绝车窗抛物!文明与我同行倡议书

2017-9-28 16:48| 热度:11679 ℃ |来源:宝应日报|我要投稿

近年来,宝应县大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开展了一系列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城市文明指数不断提高。但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这不仅破坏城市环境,损害城市形象,还威胁驾乘人员和路上行人的安全。为此,县文明办、团县委、城管局 ...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宝应县大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开展了一系列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城市文明指数不断提高。但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这不仅破坏城市环境,损害城市形象,还威胁驾乘人员和路上行人的安全。为此,县文明办、团县委、城管局、公安局、教育局、交运局、新闻信息中心、广电总台、安宜镇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当好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在驾乘车过程中,请自觉使用车内的垃圾袋、杂物桶存放垃圾,不向车窗外随意抛物,不当移动“垃圾车”。
  二、当好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请尊重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尊重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主动向身边的亲友宣传车窗抛物的危害,鼓励大家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三、当好文明出行的监督者。在生活和驾乘中发现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请主动制止,勇于说“不”,劝导市民改变不良习惯,争做文明宝应人。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城市因你而美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拒绝“任性”抛物,倡导文明出行,为城市更加有序、更加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7年10月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