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近日,宝应县安宜镇居民徐先生向消协诉称,其两岁的孙子因误食霉变大糕导致腹泻,正在医院治疗。 【记者核实】 徐先生说,孙子吃的大糕是11月25日在宝应某超市买的,当时共买了两盒。26日上午,孙子自己打开包装食用了大糕,当天下午出现了腹泻。家人一边将小孩送医院治疗,一边寻找腹泻的原因。后来发现孙子吃的大糕发霉变成了青绿色。当晚,徐先生家人与超市交涉,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徐先生对大糕的包装纸盒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发现大糕的包装盒价格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11月11日”,有效期到“2014年1月10日”。在保质期内的大糕怎么会发霉呢?他剥开超市方贴在大糕上的标价签发现,在标价签下面也就是大糕纸盒外面的塑料薄膜上印有“2013年10月21日”字样,这个日期是生产日期还是有效期?徐先生推测超市方擅自涂改大糕“生日”。 【帮办结果】 超市客服人员对徐先生提供的购物小票及实物等进行认真的查验,对徐先生的上述说法不持异议。客服人员坦陈,改动大糕“生日”的确是销售人员所为。客服人员向徐先生致歉,并当场表态,将该批次的大糕立即下架处理。同时,对超市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最后,超市一次性赔偿徐先生及其家人误工费、通讯费、交通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2600元。 通讯员 赵银忠 乔修林 记者 何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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