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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宝应传说映《聊斋》

2012-12-4 15:51| 热度:16269 ℃ |作者:徐少奎|我要投稿

  徐少奎   清康熙九年(1670)庚戌仲秋八月,时年三十一岁两试未能中举的蒲松龄,因“家贫不足自给”,遂应同乡、同学、好友江苏宝应知县孙蕙之邀,离开山东淄川蒲家庄老家南行,出青石关,过莱芜颜庄,经沂水 ...
  清康熙九年(1670)庚戌仲秋八月,时年三十一岁两试未能中举的蒲松龄,因“家贫不足自给”,遂应同乡、同学、好友江苏宝应知县孙蕙之邀,离开山东淄川蒲家庄老家南行,出青石关,过莱芜颜庄,经沂水县,于江苏淮阴王家营过古黄河(现已废),来到宝应县衙做幕宾,代写文告、书启,协理政务。翌年三月二十八日,孙蕙调署高邮知州,仍兼任宝应知县。蒲松龄陪孙蕙往返于宝应、高邮两地之间仍做幕处理公务。是年秋,因不满官场生活,毅然辞幕从宝应返归山东故里。蒲翁从二十四岁至六十三岁期间,曾八次参加乡试,但均屡试不第。“士之不得志者,未尝不发愤于文辞。”后来,“发愤于文辞”的蒲松龄,却成了“世界短篇小说之王”。
  蒲松龄游幕宝应期间,留下了《鹤轩笔札手稿》、《南游诗草》和八十多篇书启文告。尽管蒲翁逗留宝应,前后仅近一年,但却是活了七十六岁的他“一生中仅有过的一次远游”。他在协理政务之余,一直喜欢收集奇闻趣事,经常与本邑长者攀谈当地传说的民间故事,往往还随身携带笔墨纸砚随时作笔录,这为他日后创作《聊斋志异》积累了大量的小说素材。山东淄博的刘心德先生在《蒲翁邀我去宝应》一文中,曾高度概括地写道:“我认为,如果说蒲翁在王村西铺毕府教书三十年,是出成果(笔注:即指著书)的成熟期的话,而他三十岁左右去江苏宝应近一年时间,则对他的思想和文学创作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或者说对成就一位既文采斐然又情系百姓的文学大家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刘先生在文中还写道:“在宝应近一年的日子,对蒲翁文学创作影响最大的还应该是那里的民间故事和文学底蕴。”
  相传清代时,宝应境内就已有很多的湖荡草滩,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河西河东大些的水面则有“五湖”、“四荡”,因为那时兴土葬,农村的坟墓较多;加之城上和农村集镇多古寺庙观,故常有狐狸出没。当地人认为狐狸有许多兴妖作怪的本领,尊之为“狐大仙”,流传着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狐狸精与妖魔鬼怪的故事。县城北郊原有一数里长的墩阜,墩上植有千株古松,地名“松冈”,又称芦松墩。起先本是游览景地,由于康熙七、八、九年,宝应连遭三年水患。九年冬又大雪不断,许多贫民冻饿而死,因为该墩靠近城池,后来便亦成了墓地,再后又成了官府杀人的刑场。到了夜晚,夜行人常常在远处就见此墩“鬼火”(磷火)飘荡,足下时有狐、兔窜出,不觉令行路人毛骨悚然,往往不敢前行。因而,民间谈狐说鬼习以为常,几乎成了茶余饭后谈天说地的资料,更有不少民妇用此来哄吓啼哭的儿童,致使神仙鬼狐的故事广泛流传家弦户诵。松冈附近有一古刹泰山殿,南来北往的香客到此,无不烧香膜拜。蒲松龄一有机会,就来此刹与香客攀谈,同时收集异闻传说,往往是“偶闻一事,归而粉饰之”,获益匪浅。宝应县东荡的射阳湖畔,以及天平庄一带有绵延近十里的“九里一千墩”汉墓群,几乎每个大墓都有一个神奇的传说。蒲翁随知县孙蕙去东荡乡间巡察,他在处理公务之余,常与社会各阶层人士接触,仍孜孜不忘收集异事奇闻。据《蒲松龄与宝应》一书所载:“相传,蒲松龄在宝应,人们常见他身挂布袋,内藏笔墨纸砚,留连县邑大街小巷,出没泰山殿、八宝亭、孔庙,登临松冈、槐楼、花子城;游历射阳湖、柳园,无论是文人雅会,抑或是市井俚语,凡听到了奇闻异事,即作记载,若有不详,必亲临访询。……”
  康熙十年(1671)辛亥早春二月,蒲翁在宝应县衙内宅,曾对从淄川老家来宝的郑大伯父女说过:自我南来宝应以后,涉足官场,亲眼看到吏治的黑暗,民生的疾苦,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正有许多文章要写呢!因而,他时常在书房内奋笔疾书,写下了《席方平》、《酆都御史》、《伍秋月》、《娇娜》等一篇篇优秀的文言短篇小说。纵观他在宝应期间以及后来返里撰写的大量文学作品中,笔者把《聊斋志异》、《蒲松龄全集》里故事与本邑《宝应县民国十九年县志》、《宝应历代县志类编》中的宝应传说相对照,发现大同小异者有数十篇之多,这足以证明当时宝应的一些传闻,对蒲松龄后来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根据本人初步统计,主要包括《秦桧》、《席方平》、《聂小倩》、《梦狼》、《娇娜》、《伍秋月》、《姊妹易嫁》、《酆都御史》、《青梅》、《鲁公女》、《周顺亭》、《邵士梅》、《乐仲》、《苏仙》、《丐仙》、《龙》、《窦氏》、《龙无目》、《太医》、《疲龙》、《毛大福》、《龙取水》、《役鬼》、《酒虫》、《画壁》、《赤字》、《三生》、《仇大娘》、《蒋太史》、《江中》、《汪可受》、《某公》、《云萝公主》等三十三篇的内容,均带有相当一部分当时宝应社会背景的烙印和当地黎民百姓生活的痕迹。如《秦桧》篇,文曰:“青州冯中堂家,杀一豕,燖去毛鬣,肉内有字云:‘秦桧七世身’。烹而啖之,其肉臭恶,因投诸犬。呜呼!桧之肉,恐犬亦不当食之矣。”《宝应县志》中记载:“宝应东乡之三家庄,甲寅夏雷震一牛,背有字,若火烙痕,曰:‘李虎七世身’,楚楚可辨。”“一豕一牛,雷击、人杀都是死,方式不同,背上有字均为人名,以秦桧取代李虎,仅仅是作者进行的艺术处理,以增加小说的思想性,但故事原型出自宝应是没有问题的。”(刘心德《蒲翁邀我去宝应》)另如《丐仙》篇,文曰:“……夜分,纵火焚耳舍,乃故呼号。高起视,舍已烬,叹曰:‘丐者休矣!’督众救灭。见丐者酣然卧火中,齁声雷动。唤之起,故惊曰:‘屋何往?’群始惊其异……”。《县志类编》里记载:“乔疑庵出尘,所居名留云堂,自号留云子。年七十六,诗格益健。独宿小阁,日夜以吟诗自娱。一夕,患肋冷焰麦麸,忽火烯其中,半榻赫然,呼仆,掖出火中,体肤无恙。”一为“丐仙”,一为“留云子”;一以乞讨为生,一以吟诗自娱。但二者均在“夜分”、“一夕”,分别“酣卧火中”及“火燃其中”,其结果都是“群始惊其异”与“体肤无恙”,两者真是“何其相似乃尔”,可见蒲翁的如橼之笔,有移花接木之功,有异曲同工之妙。此外,蒲翁在《聊斋志异》自序中云:“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笔者曾去过蒲翁的老家淄川蒲家庄,(附注:其时且受到了蒲松龄纪念馆的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接待!)蒲翁所云的“青林黑塞”,既不像蒲家庄蒲氏故居农家小院风格的聊斋,也不像他在王村西铺毕际有家教馆三十载的官宦院,而极像似当年墩阜绵延、青松千株、黑林密蔽、墓冢百计的宝应北郊松冈。他把“青林黑塞”说成是“知我者”,可以断言蒲松龄对宝应的异域情结的确是很深很实的!
  蒲翁一生中惟一的一段“幕宾生涯”,可以说是他创作《聊斋志异》经历的一段至关重要的生活体验。他在宝应所作“手稿、诗文”的文学精华和为宝应人民所做各种好事的进步思想,与《聊斋志异》里揭示现实生活中的真实矛盾,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的思想特色是完全一致的,这也正是蒲松龄值得我们宝应人民纪念的地方。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也诚如山东散文家学会理事、淄博市知名作家刘心德先生所写的:“蒲松龄在宝应,这本身就是一部耐读的大书!”综上所述,也“足以证明蒲松龄从宝应获得了相当多的艺术滋养,对于成就一位文学大家,宝应是作出了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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