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宝应生活网 首页 宝应文化 宝应历史 查看内容

宝应历史变迁:炊烟升起

2015-10-14 14:44| 热度:7019 ℃ |作者:一路前行|来源:宝应生活网|我要投稿

1954年6月,在宝应西部约九十公里处,即盱眙与泗洪交界的下草湾,杨钟健院士采集到一段人类股骨化石,经吴汝康、贾兰坡教授研究,确定为晚更新世的人类,命名为“下草湾人”,距今约四五 ...
  1954年6月,在宝应西部约九十公里处,即盱眙与泗洪交界的下草湾,杨钟健院士采集到一段人类股骨化石,经吴汝康、贾兰坡教授研究,确定为晚更新世的人类,命名为“下草湾人”,距今约四五万年,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江苏人。
  后来,又在盱眙县和金湖县(大部分原属宝应,1959年,设立金湖县后才划入金湖境内)发现多处细石器遗址,表明下草湾人沿着古淮河向东迁徙,宝应也在他们的活动范围内。
  最初,下草湾人还不会用火,过着饮血茹毛的原始生活。他们成群地活动,时刻提防老虎、狼群、豹子等猛兽的袭击。由于他们连毛带血地生吃禽兽,因而常常饱受疾病病之苦,他们的寿命也很短,艰难地生活着。
  某天,电闪雷鸣,下草湾人惊恐万分,纷纷躲进森林深处。更令他们恐惧的景象发生了:森林燃起了红色的怪兽——火。对于原始人来说,火最初是最可怕的。但是他们逐渐了解了火的习性,靠近“火”附近比较暖和,被烧死的野兽可以充饥,味道更香了。
  于是,他们便试着取回火种,把燃烧的树枝带到住处,可以烤火取暖,还可以防止野兽侵袭。
  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他们还发现了摩擦生火的现象。例如,打击燧石或石器相碰会产生火花;刮木、钻木时会生热,甚至冒烟起火。经过若干年的摸索、尝试,他们终于实践中掌握了打击、磨、钻等人工取火的方法。
  这时,他们已经学会人工取火了。
  他们认识并掌握了火,增强了同寒冷气候做斗争的能力。火可以烧烤食物,还可以用来围猎和防御野兽,可以照明,烘干潮湿的物件以及化冰块为饮水等。。
  他们结束了饮血茹毛生活,生命也得以延长,他们已进化为真正的人。
  他们开始用火攻和集体协同作战去捕杀成群的动物或大型动物,敢于袭击老虎、狼等猛兽,也能捕猎巨型猎物——猛犸象。
  下草湾人开始主宰这里的一切,也将创造出更为发达的人类文明!
  宝应周围不仅发现了大量古人类活动的遗迹,还有相当丰富的动物化石,如中国大河狸、淮河象、四不像、无角犀、原始牛及众多的淡水动物化石。这些动物和蚌类都是下草湾人不可缺少的食物资源。下草湾人应该以渔猎为主,辅以采集,过着捕鱼拾蚌,采果打猎的“攫取性经济”生活。
  上世纪80年代,在宝应县射阳湖镇西北潘舍村首次发掘出新石器时代遗址。遗址分布面积约1万余平方米,文化遗存丰富,出土文物有石犁、石凿、麋鹿角化石等。麋鹿是遗址中发现数量较多的动物,它不仅为当时的先民们提供了丰富的肉食,也提供了制造工具和生活用品的原料。大量文物的发现为我们了解宝应地区史前文明提供了重要线索。
  当中一件石犁,高18.5厘米,刃部长26.5厘米,厚1.6厘米,表面呈浅灰色,形状规整,打磨光滑,刃部锋利。是新石器时期的农耕工具,为宝应早期文明的实物见证。
  潘舍地处射阳湖西南,这里属平原地带,河流纵横,湖沼相连,有森林分布。在其南部广洋湖镇和夏集镇分别发现有大象的化石,也说明那时这一地区植被茂盛,动物资源丰富,成为下草湾人理想的家园。
  他们在这块土地上,率先点燃了篝火,升起了袅袅炊烟,建立起宝应第一户人家。
  2006年和2009年经过县、市、省及考古专家的先后考察,在宝应夏集镇双琚(上世纪50年代双琚自高邮划归宝应),又发现了一处大型的商周文化遗址,在其地下发现了大量古绳纹陶片。据史料考证,商周时期这里就有宝应先民活动。
  宝应先民们告别了饮血茹毛、人兽共栖的蛮荒生活,依靠劳动、智慧和勇气,开辟了中华民族的农耕文化。先秦时期,宝应已是中华大地上经济文化较为发展的地区之一。宝应境内潘舍、双琚新石器文化遗址的考古资料说明,先民们以农业生产为主,家畜饲养和渔猎经济为辅,手工业等随之兴起,创造着灿烂的原始文化,揭开了宝应历史文化的序幕。
   ☆ 宝应生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站稿件来源未注明或注明为“宝应生活网”“网友投稿”及“本站”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版权均属于本站与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或本站获得相关授权,非商业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者、来源链接”,谢谢合作。

   2、本站转载自其他媒体的文字及图片,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站官方声音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在本站发布,或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3、欢迎您通过我们的官方QQ1160085805、邮件1@ibaoyin.com或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应生活网”、微博@宝应生活网,与我们就相关合作事宜、意见反馈,以及文章版权声明或侵删进行交流。[投稿邮箱/tougao@ibaoyin.com[本文编辑/信息员 

相关阅读

联系我们 官方QQ群 热门搜索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成长历程
联系我们
网友中心
投稿专区
赞助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宝应搜索
极速云搜索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